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加快建设、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征收唐南村3号地块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建设用地位于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唐南村,东至湖山大道、西至河流、南至湖山大道、北至浅塘港路。拟征用集体土地面积为0.3738公顷,权属于道场乡唐南村14组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我公司受用地单位委托负责该工作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内容
(1)收集建设项目前期相关资料、依据文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
(2)前往项目所在地调研,初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展开公众调查,进行相关公示。
(4)收集整理公众参与过程中得到的意见或建议,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5)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6)确定风险等级,上报备案。
2、社会风险评估主要工作内容
调查分析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可行性、可控性;收集分析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针对存在的风险点提出相对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三、联系方式
1、项目用地单位:湖州吴兴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费工联系电话:18217707821 电子邮箱:1801405146@qq.com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571-28180572 电子邮箱:643723182@qq.com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湖州吴兴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 11 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