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省发改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浙发改法规〔2013〕1173号)、《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华丰单元华西路(华丰路-康宁路)道路工程进行公示公告,征求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关于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华丰单元华西路(华丰路-康宁路)道路工程位于拱墅区华丰单元内,道路北起华丰路,南至康宁路。项目总用地面积13195平方米,全长约578米,标准段宽26米,为城市支路。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约3497.1万元,建设周期12个月。
项目的建设,将大大改善地块的环境与基础通行条件,增加路网沿线的地块经济效益,吸引更多建设开发项目投资,降低区域内交通运输成本,并通过同步的道路管线的铺设以及道路系统的完善,从整体上极大改善了当地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推进当地城市化建设,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征求意见内容包括利益相关者对拟建项目的支持态度、项目规划建设方案、环境及生态保护、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影响等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等。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的方式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联系人:金工电话:0571-87151886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 工 电话:0571-28180571 电子邮箱:997709389@qq.com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