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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2-02-08 19:40:17   来源 :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作者 :思太极人    浏览量 :835
思太极人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2-08 19: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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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创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的有关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未来乡村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党建为统领,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建设方向,以原乡人、归乡人、新乡人为建设主体,以造场景、造邻里、造产业为建设途径,以有人来、有活干、有钱赚为建设定位,以乡土味、乡亲味、乡愁味为建设特色,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建什么的原则,打造未来产业、风貌、文化、邻里、健康、低碳、交通、智慧、治理等场景,集成“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共富乡村+人文乡村+善治乡村”建设,着力构建引领数字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乡村新社区。

(二)总体目标。有农村区域的县(市、区)每年开展1—3个未来乡村建设。自2022年开始,全省每年建设200个以上未来乡村。到2025年,全省建设1000个以上未来乡村。

———主导产业兴旺发达。现代农业、美丽经济、村庄经营成效显著。数字化改革率先推进,“两进两回”全面深化,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创业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完善。项目村常住居民收入县域领先,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为县域村均1.5倍以上。常住人口实现净增长,青壮年人口占比有所提高。

———主体风貌美丽宜居。片区化、组团式整体谋划村庄规划,城乡风貌整体优化。深化农村垃圾、污水、厕所整治“三大革命”,长效管护机制健全。美丽庭院建设比例超过60%,违法建设全面杜绝,总体风貌和谐秀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践行,文明乡风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完善。统筹发展与安全,牢牢守住未来乡村发展安全底线。

———主题文化繁荣兴盛。农村公共文化设施、队伍、活动、投入有效保障,文化服务丰富多彩,农民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历史文化遗存有效保护,乡村优秀文化全面传承,地域特色文化充分展示,乡村文化产业蓬勃发展。

二、工作体系

(一)打造未来产业场景。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培育提升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创客和农业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全面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更新升级农田灌溉泵站机埠、堰坝水闸,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农业。推广强村公司做法。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村建设特色产业园、小微创业园,利用闲置厂房、农房等建设共享办公、共享创业空间,吸引年轻人回来、城里人进来。加快三产融合、产村融合,做优做强农家乐民宿,壮大电子商务、养生养老、文化创意、运动健康、乡村旅游等业态。做强村庄品牌、农产品品牌、活动品牌,提倡市场化举办农事节庆、体育赛事和音乐、美食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打造未来风貌场景。健全“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农房设计+农村特色风貌规划”乡村规划建设体系,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保留村庄原有纹理,以“绣花”功夫推进乡村微改造、精提升。加强对新建农房式样、体量、色彩、高度等的引导,迭代优化农房设计通用图集。着力打造美丽河湖、美丽水站、美丽山塘、绿色水电站,持续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抓实美丽庭院、杆线序化等工作。(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

(三)打造未来文化场景。开展文明村、文明家庭、身边好人等选树活动,积极参与“浙江有礼”省域品牌培育。全面提升农村文化礼堂,配置新时代文明实践站、乡贤馆、百姓戏台等,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在乡村设立服务点。建好乡村文艺传承队伍,培育好乡村文化产业,打响“我们的村晚”“我们的村歌”“我们的村运”等乡村文化品牌。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村落和二十四节气等农耕文化保护利用。鼓励高校、艺术团体在乡村设立实践基地。高水平建设等级幼儿园、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依托乡镇成人学校(社区学校)建设农民学校、老年学校(学堂)、家长学校等。(责任单位: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打造未来邻里场景。利用公共空间和场所,改造提升配套设施,建好村民茶余饭后互动交流的“乡村会客厅”。弘扬邻里团结、守望相助的传统美德,加强对优抚对象、困难家庭、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的帮扶。完善购物、餐饮、金融、电信等生活配套,打造15分钟幸福生活圈。依法完善村规民约和自治章程,推广邻里贡献积分等机制,让有德者有所得。(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

(五)打造未来健康场景。健全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高水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科学防制病媒生物,保障饮用水与食品安全,提高农民群众健康素养。加强政府办村卫生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乡村一体化管理,打造20分钟医疗圈,高质量供给公共卫生服务和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完善体育健身设施配置,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成15分钟健身圈。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紧急呼叫等智能化服务,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覆盖面,打造15分钟养老圈。(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

(六)打造未来低碳场景。全面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使绿水青山成为未来乡村最显著的标志。推广“一村万树”做法,发展乡土树、珍贵树、彩色树、经济树,建设森林村庄。夯实农村供水县级统管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普及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和厕所革命。加快农业绿色发展,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控。扎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大力提倡节约用水,积极发展太阳能、天然气、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化电网、气网等基础设施布局,提高乡村生产生活的电气化、清洁化水平。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化基地和生态文化村。倡导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低碳理念。(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

(七)打造未来交通场景。高水平建设“四好农村路”,建制村公路原则上达到双向车道以上。加密城乡公交班次,推广公交数字化服务应用,提升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重视村内支路建设,科学布设停车场(位),户均车位达到1个以上,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设立快递综合服务点,收寄快递不出村。(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邮政管理局)

(八)打造未来智慧场景。加快推进乡村新基建,实现千兆光纤网络、5G移动网全覆盖。推动更多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监管等多跨场景落地应用,形成“乡村大脑+产业地图+数字农业工厂(基地)”发展格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壮大社交电子商务、直播电子商务等新业态。迭代乡村教育、健康、养老、文化、旅游、住房、供水、灌溉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同质化,基本实现村民办事不出村。建设乡村气象、水文、地质、山洪、旱情等数据实时发布和预警应用,实现农村应急广播和“雪亮工程”全覆盖。(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

(九)打造未来治理场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顺应基层治理体系变革,全面实施阳光治理工程,深入开展平安乡村建设和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规范提升全科网格建设,推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作用,强化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云监管、“三务”(党务、村务、财务)云公开。大力推进移风易俗,有效革除陈规陋习。引导乡贤在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参与乡村治理,促进项目回归、人才回乡、资金回流、技术回援、文化回润、公益回扶。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加快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劳有厚得、病有良医、老有颐养、住有宜居、弱有众扶。(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

三、政策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领办,把党建统领贯穿于未来乡村建设各场景之中。未来乡村建设与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建设一体实施,由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未来社区未来乡村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实施推进。根据未来乡村建设目标要求,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制定推进办法,进一步明确建设条件、申报流程、建设管理、评价验收等事项。每年下达建设计划,按照县申报、市比选、省审核的程序确定建设对象。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到期后组织成效评价。

(三)强化要素保障。各级财政积极支持未来乡村建设。项目村通过土地整治等方式获得的节余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指标收益,优先用于耕地保护、高质量乡村建设、美丽田园建设和生态修复提升,整治产生的节余指标优先用于农村产业用地需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向未来乡村建设倾斜。加强各类项目资金整合,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积极参与。严禁新增村级不良债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建设未来乡村,保障好项目村农民建房、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用地计划指标。逐步深化农村宅基地等制度改革,推动返乡入乡人员落户。

(四)强化落地落实。建立未来乡村、未来社区全面衔接机制,统一谋划、同步推进、统筹运营,统筹抓好未来乡村与县域风貌样板区建设,协同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开展常态化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协调服务,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建立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加强理论研究。鼓励大胆改革创新,建立容错纠错制度,及时纠偏苗头性问题。

四、评价体系

省城乡风貌整治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统筹制定未来乡村建设导则和评价办法,合理设置约束性、引导性指标和共性、个性指标,系统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增强评价的科学性。坚持数据、成果共享,直接运用美丽乡村精品村、3A级景区村庄、数字乡村、文明村、善治村等建设成果。评价手段以实地检查和群众访问为主,减少台账资料。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把评价结果作为乡村振兴考核的重要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未来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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