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中推动良法善治,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了“新规矩”。
新制订的《杭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下称市《征补条例》),已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将于2022年8月1日正式施行。
市《征补条例》是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规范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政策效力层级高,在全国省会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立法中走在前列。市《征补条例》共四十六条,不分章节,规定了我市国有土地上征收工作的职责分工、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偿安置等内容。
市《征补条例》适用于全市域,既对我市征收工作实践中常见,但国务院、省条例等上位法未具体明确的问题进行了补充、细化,也将长期以来我市逐步成熟的征收工作实践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
一是计划引领,确保科学性。
市《征补条例》强化“计划引领”设置征收“门槛”,明确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年度房屋征收计划”,有效控制在外过渡的被征收人数量,确保征收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
二是政策护航,确保规范性。
市《征补条例》从实体上和程序上着力双重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完善征收程序。如明确规定实施房屋征收采用先补偿、后搬迁的模式。规定确定的房屋征收范围和作出的征收决定、补偿决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对安置房尚未建成的,明确要求在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中应该明确安置房的区位、建设进度和配套设施、交付时间等情况;另一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补偿标准。市《征补条例》结合多年实践操作经验,保留并优化了我市现行房屋征收政策规范中有关保底安置的内容,相对于省《征补条例》,在保底范围和保底标准上进行了扩大和提高,明确本市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不小于四十八平方米,充分体现了以民为先,以民为本,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立法理念。
三是数字赋能,确保先进性。
市《征补条例》还结合省、市数字化改革趋势,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房屋征收部门应通过建立、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数字化管理基础平台,全面提升房屋征收数字化管理水平,助力房屋征收阳光透明。
下一步,市征收中心将在全市域范围做好市《征补条例》宣贯培训工作,并做好相关配套政策规范文件的制定。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快建设“数智征收”场景,通过法治护航、数智赋能,持续推进我市土地房屋征收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杭州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