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及说明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中明确: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的核心环节,加强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是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通用大纲》《参考大纲》和《编写说明》是指导有关方面开展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指南,也是加强和改进投资项目决策管理的载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投资,高质量的投资需要高质量的投资决策,而可行性研究是投资决策的核心环节。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升我国投资项目前期论证的质量和水平,实现投资高质量发展,就必须强化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对项目前期工作的政策指导,巩固和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成果,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在2002年发布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基础上,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以下简称《通用大纲》)和《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2023年版)》(以下简称《参考大纲》,两个大纲以下统称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供有关方面借鉴和参考。
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是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内容和深度的一般要求。为更好适应不同行业领域的特点和具体要求,相关管理部门或机构可参照两个编写大纲,在充分反映行业特殊性、根据实际需要对两个编写大纲有关内容进行合理调整的基础上,制定适用具体行业或领域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具体详细文件下载见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