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加快建设、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征收康桥单元GS1201-R21-03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地块位于拱墅区康桥街道蒋家浜社区,征收蒋家浜社区总面积为16643平方米(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我公司受用地单位委托负责该工作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二、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三、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杭州宸敏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方式:0571-28180571
电子邮箱:stjyjzj@163.com
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