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为加快建设、保障集体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杭州市余杭区交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实施余杭区东西向快速通道综合整治工程(文一西路至329国道段)一期建设项目,拟征收余杭街道华坞村5组、金星村(6组、8组、11组、13组、集体)农民所有集体土地0.7367公顷。其中金星村6组土地0.0874公顷,金星村8组土地0.1234公顷,金星村11组土地0.3792公顷,金星村13组土地0.1055公顷,金星村集体土地0.001公顷;华坞村5组土地0.0411公顷。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等文件精神,我公司受用地单位委托负责该工作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公告如下: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本事项涉及范围内所有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2)本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3)本事项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实施持何种态度;(5)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二、联系方式
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祝工
联系方式:13867723070
电子邮箱:997709389@qq.com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本次事项有社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杭州思太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2日